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坪山区第三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坪山区第三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坪山区第三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深圳坪山区

建设单位

深圳市坪山区建筑工务署

项目概况

拟在医疗综合楼四层建设2间介入手术室,在该介入手术室内分别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均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诊疗;拟在医疗综合楼三层建设1间介入手术室,安装使用一台经内镜逆行性胰胆管造影装置(按Ⅱ类射线装置管理)用于放射诊疗。

环评机构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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