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220千伏映月输变电工程(线路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220千伏映月输变电工程(线路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220千伏映月输变电工程(线路变动)

建设地点

广东揭阳榕城区;广东汕头潮阳区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揭阳供电局

项目概况

建设220千伏映月至桑浦双回送电线路,线路长度约16.02km,全线采用同塔双回架设

环评机构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输电线路选线选址尽量避开城镇发展规划区,尽量避让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尽量远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导线排列按逆相序排列;抬升导线高度以降低电磁环境影响,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2、声环境: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和安排施工场地,禁止夜间施工。3、环境空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运输散体物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洒;对运输材料的车辆采取防水布覆盖、路面洒水、限制车速等控制交通扬尘;临时中转土方要合理堆放并覆盖;裸露施工面等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应及时洒水抑尘。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及时清运或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场地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多余土方全部用于塔基处平整,并在表面进行绿化。5、水环境:修筑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施工工人就近租用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雨季施工。6、生态环境:优化施工方案,划定合理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防止碾压和破坏施工范围之外的植被,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牵张场、材料堆场、施工营地等非必须的临时施工占地。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除塔基塔腿等硬化区域外,其他区域应及时采取复耕、复绿等措施,及时恢复原有土地利用功能。禁止猎杀兽类、鸟类和捕抓蛇蛙、钓鱼等。

公众参与情况

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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