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

建设地点

广东深圳宝安区;广东深圳南山区;广东深圳龙华区;广东深圳龙岗区;广东东莞凤岗镇

建设单位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项目起于深圳市前保站,止于深圳市坪地站,途经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宝安区、南山区、龙华区、龙岗区,东莞市凤岗镇,正线全长58.860km。工程建设标准为城际铁路,双线电力牵引,设计速度160km/h,全线地下敷设,采用无砟轨道;新建地下站11座,牵引变电所1座。

环评机构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全线采用地下敷设方式。风亭风机均设于风井内,活塞风亭前后各设3m长消声器,其余风亭消声器在3m以上,并均设置消声百叶,冷却塔选用超低噪声冷却塔。报告书预测,在采取上述消声措施后,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基本维持现状。建议运营期对噪声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工程运营后沿线88处敏感点振动预测值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标准要求。项目共采取减振型无砟轨道等减振措施12310m,均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标准限值;对文物保护单位振动影响均满足《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GB/T50452-2008)古建筑砖结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容许振动速度0.45毫米/秒标准限值。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管理,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采取适宜的绿化措施,维护沿线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植物多样性;不得在森林公园、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预制梁场、施工营地等设施;制定施工期文物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报告书分析,项目建设对沿线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自然生产力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在采取植物恢复等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影响程度。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施工营地等设施。运营期,各车站和牵引变电所产生的生活污水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报告书分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及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五、电磁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本工程新建坪地牵引变电所投运后,正常运行期间变电所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以及车辆、机械尾气等。运输车辆尽量实行密闭式运输;靠近居民集中区的施工现场及时洒水清扫,减少扬尘;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优先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并做好机械保养,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运营期,车辆采用电力牵引,无机车废气排放。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理。牵引变电所产生的变压器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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