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深圳市质子肿瘤治疗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质子肿瘤治疗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深圳市质子肿瘤治疗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深圳龙岗区

建设单位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质子治疗中心地下一层至地下三层建设质子治疗项目,地下三层建设质子回旋加速器基坑、旋转束治疗室机架区等,地下二层建设质子回旋加速器区、束流传输区、1间固定束治疗室和4间旋转束治疗室等,使用1套质子治疗系统(属Ⅰ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质子治疗系统配套包含X射线图像引导系统,共使用11个X射线球管用于操作治疗定位系统,进行治疗前的模拟定位。同时,拟在质子治疗中心地下二层建设2间直线加速器机房,各安装使用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拟在质子治疗中心地下二层建设1间CT模拟定位室,安装使用1台CT模拟定位机(属Ⅲ类射线装置)用于定位诊断。

环评机构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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