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惠州-海丰干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惠州-海丰干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惠州-海丰干线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仲恺区;广东惠州仲恺区;广东惠州惠阳区;广东惠州惠阳区;广东惠州惠东县;广东惠州惠东县;广东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广东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广东汕尾海丰县;广东汕尾海丰县

建设单位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的惠州分输站,经惠州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市,止于汕尾市海丰县的海丰分输站,管线总长150km,设计压力9.2MPa,设计输量为36.5亿立方米/年。项目拟扩建1座站场,新建2座站场、5座阀室及公用工程等。

环评机构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施工期的废气产生量较少,主要有扬尘、机械燃油尾气等,通过采取喷雾抑尘等一系列措施,可进一步降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二)水环境:施工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尽量回用,严禁各类废水排放II类水体或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试压排水的排放口位置。运营期的惠州分输站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白花分输站和莲花山分输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三)声环境:施工期通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有效控制施工噪声。运营期除异常超压情况外,合理安排放空时间;在放空前应及时告知周围居民并做好沟通工作,降低噪声影响。(四)固废: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其余固废分类处理处置。运营期除站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外,其余固废定期收集清运并集中处理。(五)生态环境:施工期文明施工,有序作业,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面积,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环境风险:采用严格的设计标准,设置先进的SCADA系统、阀室线路截断阀、可燃气体检测及报警系统,做好管道维护等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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