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广州东方医院有限公司改扩建PET/C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州东方医院有限公司改扩建PET/CT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东方医院有限公司改扩建PET/CT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白云区

建设单位

广州东方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将医技楼一楼西侧原有RMI室、制模室、计划系统室、模拟机房等区域改建为PET/CT中心, 建设1间PET/CT机房及注射室、分装室等配套功能用房,并在该PET/CT机房内安装使用1台PET/CT(属Ⅲ类射线装置),使用放射性核素氟-18开展正电子核素显像诊断,配套使用2枚Ge-68校准源(属V类密放射源)用于质控校准。PET/CT工作场所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环评机构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