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南澳县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南澳县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生态环境厅708,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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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南澳县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汕头南澳县

建设单位

南澳县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南澳岛西北部长山尾至大猴澳海域。该工程海洋环境报告书于2010年12月经原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粤海渔函〔2010〕884号文),但至今并未开工建设。本次环评论证的填海面积为43.12hm2,拟形成的陆域面积为37.30hm2(形成离岸人工岛形态,离岸50m,不占用岸线),陆域设计高程为4m;工程在西侧、北侧、东侧及南侧边界修筑护岸,护岸外顶边线沿着项目建设控制线布置,其中,西护岸长约361.4m,北护岸长约1035.4m,东护岸长约277.7m,南护岸长约1172.2m。陆域形成工程采用陆推填开山土的回填方案。工程施工工期为12个月。 项目总投资为52461.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7.63万元。

环评机构

广州恒炜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一)海洋水文动力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填海工程的围填海影响,涨急、落急流向在围填海前沿均偏向外海,填海区周边大部分海域流速以减少为主,以外海域流速略增,流速影响范围最大为1000m左右。(二)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填海工程完成后,对后江水道主槽水动力条件和冲淤趋势基本无影响,而项目周边水道流速减小,有利于填海区域周围发育浅滩,直至形成新的冲淤平衡。(三)海水水质影响。报告书预测,填海工程护岸抛石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浓度增量超过100mg/L、50mg/L、10mg/L的最大可能影响面积分别为0.091km2、0.191km2、1.564km2,且主要影响范围均在施工区域沿岸1300m内,对外海水质影响较小。而且,悬浮物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结束,悬浮物浓度将逐渐衰减,直至恢复至原有水平。报告书分析,填海工程造成的悬沙扩散10mg/L包络线扩散距离较小,仅在项目周边造成一定的影响,不会对近岸监测站位(GDN04001位于南澳岛西侧,距离项目位置约8km;GDN04002位于南澳岛近岸西南侧,距离项目位置约3.5km)海域水质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四)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影响。报告书分析,工程施工会引起局部海域内水体浑浊度增大,对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卵、仔稚鱼等产生一定不良影响;填海造地区域对底栖生物栖息地造成压占影响,对底栖生物造成直接损害,影响具有不可逆性;爆破挤淤产生的冲击波对距爆破点20m以内的鱼卵有明显伤害,但工程施工尽可能避开主要经济鱼类产卵期,总体上施工对渔业资源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对于幼鱼幼虾保护区、南海北部幼鱼繁育场保护区、中华白海豚等,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控制施工范围、优化爆破挤淤施工方式、人工声墙等措施降低影响。(五)环境风险。本工程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施工船舶碰撞等产生溢油事故进而污染周边水体。为避免上述事故的发生和降低环境风险,施工期加强施工区附近海域船舶秩序的管理;施工前向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手续,发布施工行业通告和航行警告;合理设置助航标志,引导船舶安全通行;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开台风多发期,当风力达到施工船舶的抗风等级前,施工船应停止施工作业,撤离施工现场,择地避风;配备足够的防止油膜扩散的装备和设施;制订溢油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相关应急预案衔接等。报告书分析,严格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一)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作业面布置,合理安排施工船舶数量、位置、抛石进度,尽量减少抛石作业对底泥的搅动强度和范围;填海过程中先建筑堤坝,再进行陆域推填,减少沉积物的扰动;填海工程分区推填,使悬浮泥沙沿程沉淀,溢流口设置多层无纺布等措施降低悬沙排放浓度;禁止施工船舶直接向海域水体排放含油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委托有能力单位接收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运至后宅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机械保养产生的含油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选择高效、低噪声施工机械,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运作时间和次数;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隔声屏障;运输车辆应按规定配置防撒落装置;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时覆盖防尘布等,并定期洒水抑尘。(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可能避免主要经济鱼类产卵期和繁殖期,减少对鱼类产卵和仔稚鱼生长的影响;严格限制施工区域和用海范围,先围堰后填海,避免任意扩大施工范围;抛石施工前对抛石进行处理,确保泥含量小于5%,并控制抛石工作强度,减少悬浮泥沙的产生量;尽量减少在大潮期进行施工作业,护岸施工应选择在海流平静的潮期;优化爆破挤淤的施工方式。严格控制施工路线及施工区域,严禁随意占用、破坏海岛自然岸线,禁止施工机械进入文物保护对象大潭摩崖石刻的控制地带或进入大潭礁;控制施工强度,控制单响最大用炸药量,确保爆破淤积不对文物造成影响,并采用人工声墙对中华白海豚进行爆破前的驱离。在工程附近海域、文物保护对象大潭摩崖石刻周边区域、大潭礁周边区域设立监测站点,开展生态环境、渔业资源、沉积物、冲淤环境等的施工期监测和运营期跟踪监测;按照要求及时缴纳海洋生态补偿资金,用于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根据《南澳县渔民转产转业科研培训基地填海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的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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