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中钇富铕稀土矿分离生产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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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中钇富铕稀土矿分离生产线异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梅州平远县 |
建设单位 | 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从平远县大柘镇整体搬迁至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本次搬迁升级改造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处理离子型混合稀土氧化物5000吨(以REO计),产品为单一氧化稀土(氧化镧、氧化铈、氧化镨、氧化钕、氧化钐和氧化铕等15种)。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酸溶废气、盐酸储罐废气、萃取废气、沉淀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设置收集后暂存在厂区渣库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或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中相关要求进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合理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