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茂名市电白区马踏矿区金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茂名市电白区马踏矿区金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7月13日至2021年07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市电白区马踏矿区金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茂名电白县

建设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鸿兴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矿区面积0.437km2,分V1和V2两个矿段,其中V1矿段面积0.236km2,V2矿段面积0.201km2。项目采用地下开采,采矿工艺为平底结构留矿采矿法,选矿工艺为浮选法,不设置尾矿库,年采选矿石3万吨,年产金精矿6014吨,服务期限9年。

环评机构

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矿石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矿段井下风井排气以及废石临时堆场扬尘等,经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产生的选矿废水、废石淋溶水、选矿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矿坑涌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排入矿区南面小溪。(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合理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5)地下水:加强地下水水位及水质监测,做好分区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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