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7月28日至2021年08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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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东莞塘厦镇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东南部中心医院 |
项目概况 | 拟在医院西北角建设放疗与核医学中心,开展放疗、核医学项目。包括在放疗与核医学中心一楼设置放疗科,开展螺旋断层放射治疗系统、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机、CT模拟定位机等放射治疗;在放疗与核医学中心二楼、三楼设置核医学科,分别建设核医学科门诊场所和核医学住院场所,均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开展放射性核素显像诊断和放射性核素治疗。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