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金东环境科技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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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金东环境科技产业园 |
建设地点 | 广东汕尾陆丰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金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来函说明本项目名称改为广东金东环境科技产业园项目(广东金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项目采用综合利用技术、物化技术、焚烧及非焚烧处置技术等处理处置及收集转运危险废物,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27个废物类别,合计14.63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技术利用6个类别、7.25万吨/年,物化技术处置12个类别、3.4万吨/年,焚烧技术处置17个类别、3万吨/年,非焚烧技术处置13个类别、9162吨/年,收集转运2个类别、700吨/年。 |
环评机构 | 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烟气,物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含氰废气、酸碱废气和有机废气,综合利用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和有机废气、酸碱废气、加热炉烟气以及暂存库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生产废水部分回用,其余经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拟建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污水厂。建设单位承诺, 在汕尾星都经济开发区污水厂投入使用并可接纳本项目废水后, 本项目方投产。(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回重金属污泥、盐泥、回转窑炉渣和飞灰、等离子体飞灰、滤渣、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油渣、有机残渣(残液)、有机废液、有机污泥、废布袋、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送焚烧车间焚烧处置,废催化剂送废催化剂回收车间处理处置,等离子体熔融态炉渣暂按危险废物管理,运营后开展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纸箱及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