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车辆检测中心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车辆检测中心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09月14日至2021年09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车辆检测中心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徐闻县

建设单位

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湛江徐闻港有限公司客货滚装码头车辆检测中心2号检测线建设3间扫描大厅,安装使用3套乘用车安全检查系统(型号均为TC-SCAN PVS200,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乘用车安全检查,乘用车安全检查系统工作模式仅使用快速检查模式(检查系统固定,由司机驾驶通过)。

环评机构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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