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放射化学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放射化学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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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放射化学实验室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国家海洋局南海环境监测中心

项目概况

拟在国家海洋局惠州海洋环境监测站业务楼4层建设放射化学实验室,使用氢-3、碳-14、磷-32P等多种放射性核素进行实验室内示踪实验,拟建放射化学实验室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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