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东城际铁路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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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粤东城际铁路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湘桥区;广东潮州潮安区;广东潮州枫溪区;广东揭阳空港经济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粤东城际铁路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项目从潮州东站引出,经潮州市湘桥区、枫溪区、潮安区以及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终至潮汕机场站前登岗线路所。项目正线长度24.60km。全线共新建车站6座。项目新建潮汕西110kV牵引变电所。工程建设标准为城际铁路、双线、电力牵引,设计速度目标值为160km/h(局部采用100~120km/h);项目按一次铺设跨区间无缝线路设计,采用CRTS双块式无砟轨道。 |
环评机构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对40处敏感点设置2-3.3m高声屏障;其中11处敏感点补充设置隔声窗22490m2;采用超低噪声(Ⅰ级)冷却塔,各类风亭均采用3m长消声器。报告书分析,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或声环境质量不恶化。报告书建议,合理规划项目两侧的土地利用类型和建筑物布局;在运营阶段加强沿线噪声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在临近如意至浮洋区间规划居住地块段等预留设置声屏障的实施条件。二、振动、二次辐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项目实施后,各振动敏感点均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要求;地下段沿线的15处敏感点室内二次辐射噪声预测值满足参照执行的《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相应限值要求。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减少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或绿化;加强施工期监控与管理,强化环保宣传和教育,开展环境监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拌合站、预制梁场、施工营地等设施。报告书分析,在落实相应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其生态系统影响有限且可控。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各车站、牵引变电所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或定期清运至)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五、电磁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牵引变电所围墙处所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采用电力牵引,无机车废气排放。沿线地下车站风亭和区间风亭周边15m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点,通过在风亭周围种植乔木,并将风亭风口背向居民住宅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风亭排气异味的影响。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车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牵引变电所产生的变压器废油、废铅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八、环境风险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施工机械产生溢油事故进而污染地表水体。项目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主要包括: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维修保养,避免发生溢油事故;变电所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制定事故风险溢油应急计划、变电所事故应急预案等。报告书分析,在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