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长安发利达电子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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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莞长安发利达电子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东莞长安镇 |
建设单位 | 东莞长安发利达电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在公司A栋2楼电离室加工车间设置源片、组合源、电离室生产线(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二)在公司A栋2楼PCB组装车间设置离子型烟雾报警器电离室组装PCB线(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三)在公司D栋4楼PCB组装车间设置CO离子型烟雾报警器电离室组装PCB线(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四)在公司A栋1楼设置放射源储存室(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