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石角咀水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石角咀水闸重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生态环境厅708,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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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石角咀水闸重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珠海香洲区

建设单位

珠海华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石角咀水闸工程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河水道,主要任务为挡潮、排水、御咸、航运。现有水闸工程由旧闸、新闸和船闸三部分组成,其中旧闸建于1959年,38个闸孔及一个7m的过船孔;新闸建于1974年,位于旧闸左侧,中间与石角咀江心洲相连,有8个闸孔;船闸由上闸首、闸室、下闸首及上下游引航道组成,船闸通航船舶吨级为500t,由于边防管理原因,船闸并未通航。本次工程重建后,水闸主要任务为挡潮、排水、御咸、航运和交通。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水闸、船闸、桥梁及市政道路工程改造,新建泵站,其中水闸设计孔数为15孔(单孔净宽12m),泄流量为1738.2m3/s,应急补水泵站设计流量为50m3/s;船闸设计满足内河500t级船舶通航标准,主体结构按可满足珠江干线1000t级船舶通航要求建设;市政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30km/h,双向四车道,其中国防路设计起点接南湾大道,终点接现状前河东路,路线总长931.755m,前河西路北接现状前河西断头路,终点接国防路交叉口,线路总长为244.213m。

环评机构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在施工场界安装施工围挡;必要时在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降噪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须获得夜间施工许可,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时间。营运期:对濠江丽景(1#~4#住宅楼)面向国防路第一排196户、濠月湾(7#住宅楼)面向国防路第一排52户、武警宿舍楼(8#、9#)28户,共计276户(1310m2),安装隔声窗。同时,加强各敏感点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及时采取措施。报告书分析,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或相应室内噪声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水质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涉水施工过程中设置围堰,并对围堰吸泥清基封底,废弃泥浆及钻渣采用全封闭的罐式泥浆运输车运至指定弃渣场,严禁向水体中抛弃;优化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的选址,尽量远离地表水体,并在材料堆场、施工场地等周边设置沉沙井、设挡墙;施工场地生产废水及机械含油废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于场地的冲洗、洒水、绿化等。营运期:管理楼(含水闸管理楼、船闸管理楼)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南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三)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会破坏部分灌、草植被,但植被类型多为经过人为干扰后处于演替初级阶段的植物群落或人为控制群落,且建成后将逐步恢复植被,同时,针对江心洲零星野生红树植物采取避让、移栽的措施,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植被类型多样性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项目两侧野生动物多为较适应人为干扰的物种,对人工生境具有高度适应性,活动能力相对较强,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域内的野生动物影响有限。项目拟采取的陆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组织,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禁止在江心洲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及施工营地;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要求,减少水土流失;强化国防路、前河西路及管理楼附近的植被与景观恢复措施,采用本地的乔、灌、草种混合营林;加强施工期环保宣传和教育,做好珍稀保护动物、野生红树植物等的保护工作。施工期间除确需占用的江心洲区域外,其余区域严禁破坏,施工期河道疏浚避绕江心洲附近,减轻对江心洲的冲淤影响。

(四)海洋水质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围堰施工会造成围堰附近河道水体中悬浮物浓度区域局部性、暂时性增高,但仅限于清淤作业的局部区域,随着清淤施工作业的结束这一不利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澳门水域位于石角咀水闸下游约1km处,经报告书预测分析,在开闸围堰施工过程中,可能对澳门水域产生0.001-10mg/L之间悬浮物浓度增量,由于围堰施工期较短,对澳门水域水环境总体影响不大。项目拟采取的海洋水质保护措施包括:禁止施工船舶直接向海域水体排放含油污水,施工船舶含油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委托有能力单位接收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海洋水动力及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工程建成后,工程上游、工程附近以及工程下游水域高高潮位水位均呈现下降趋势,降低幅度在0.01m以内,工程建设有利于洪水宣泄。工程施工期采用围堰施工时间相对较长,且采取分期导流方式,施工期围堰占用河道范围相对较大,项目建设期对水动力影响较为明显。本工程对水下地形和边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围堰以及水闸建成后造成附近水流流态变化,工程实施后水闸附近水域冲淤厚度变化较小,淤积厚度在0.04m/a以内,冲刷厚度在0.12m/a以内,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和沉降后,对周边海域的沉积物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变化,项目建设对附近河道的冲淤影响不大。在100年一遇洪水遭遇外江多年平均低潮位条件下,湾仔水道下游中泓线澳门水域流速最大增加0.1m/s,澳门侧岸边流速最大减小0.1m/s,总的来说,水闸重建后对澳门水域水文情势影响不大,对澳门水域也不会产生泥沙冲淤问题。

(六)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工程施工作业引起局部区域浮游植物生物量降低,重建前后占用水域范围基本相同,不会对所在水域底栖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逆的影响。项目拟采取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造成的游泳生物损失量为377.5kg,鱼卵损失量为2.69×107粒,仔鱼损失量为3.88×105尾,按照要求及时缴纳海洋生态补偿资金91.55万元,用于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减少在中华白海豚、印太江豚繁殖季节(4-8月)进行滋扰较大的施工工序;严格限制施工区域和用海范围,避免任意扩大施工范围;控制施工船舶航速,防止施工船只撞击中华白海豚、印太江豚等;通过膜袋砂围堰防护、控制桩基施工强度、选择高效和低噪声的施工机械等措施,尽量减少施工对中华白海豚、印太江豚、石首鱼类等海洋生物的影响。

(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使其尽量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目标;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加强运输道路清扫保洁,土、砂、石料运输要求密闭或遮盖等。营运期:加强道路养护与绿化;管理楼等附属设施采用电等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报告书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八)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施工期:土石方开挖等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弃渣、航道清淤过程的淤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旧闸拆除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加强管理和处理,充分利用,剩余弃土按《珠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渣土处置管理的通知》(珠规建质〔2016〕107号)有关规定,运至指定建筑固废处理点;淤泥运至及时运往指定符合环保要求的消纳场进行消纳,合理进行资源化利用,弃渣场暂定运至金湾区南拓区附近弃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管理楼等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报告书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及营运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九)环境风险。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船舶通过船闸时发生溢油事故、市政桥梁油罐车发生泄漏事故。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的船舶交通管制系统和海上安全保障系统,为进出港船舶创造必要的适航条件,辅以安全的助导航设施,定期做好疏浚,保障通航条件;配备小型围控设备、回收设备和溢油分散剂、吸油毡等材料,一旦发生溢油事故能够尽快赶到现场,进行围控和回收;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协调等。报告书分析,严格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座谈会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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