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海上浮式风电装备试验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海上浮式风电装备试验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3624746,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2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海上浮式风电装备试验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徐闻县

建设单位

广东海装海上风电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海上浮式风电装备试验场工程选址位于湛江市徐闻县前山镇罗斗沙海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台单机容量5.95MW浮式风电机组和25.7658km的35kV场内送出海缆等设备。本项目申请用海面积 161.6628hm2,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 4.4968hm2,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105.5970hm2,海底电缆管道用海51.5690hm2。申请用海期限28年。本项目的35kV场内送出海缆接入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场项目二期项目的27号风机。项目总投资3亿元,环保投资250.226万元,占比0.83%。

环评机构

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海洋水文动力、冲淤环境影响。项目采用浮式平台设计,无桩基础工程,浮式风电装备试验场的建设对周边海域潮流特性和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无明显影响。

(二)海水水质影响。项目施工期对海水水质影响主要来自海底电缆敷设产生的悬浮物、悬浮泥沙预测结果表明,电缆施工时,悬沙浓度增量超过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为19.43km2,悬沙浓度增量超过三类海水水质标准的面积1.37km2。由于项目施工期短暂、工程量小,通过文明施工、设置防污帘等措施,可大大减缓施工期项目建设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经收集处理后运至陆上处置,不会对海洋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三)海洋沉积物环境影响。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经收集处理后运至陆上处置,不会对海洋沉积物质量产生明显影响。项目采用铝基牺牲阳极保护引起的锌溶解对沉积物环境的累积影响有限,工程运营对区域海洋沉积物环境无明显不利影响。

(四)海洋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影响。项目海底电缆敷设产生的悬浮泥沙扩散和施工期水下噪声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营运期海上风电场水下电缆产生的电磁辐射对海洋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浮式平台锚固基础对底栖生物栖息地造成压占影响。经计算,本项目施工期浮游植物受损总量约为6.36×1014cells,浮游动物受损量约为55.87t,鱼卵和仔稚鱼受损量折算为鱼苗量分别为36.35万尾和12.33万尾,游泳生物受损量为2246.274kg。运营期底栖生物资源损失量为0.0034t。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合理安排工期,选择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优质设备;优化施工方案,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落实施工期海洋环境跟踪监测。运营期:落实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恢复措施,进行跟踪监测和评估;合理设计风机叶片颜色,并采取加设灯光等方式;结合风电场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鸟类的观测,降低叶片反射率。

(五)环境风险。项目实施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施工期船舶碰撞溢油事故,应严格加强施工期施工船舶的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施工期和营运期船舶事故溢油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海上风机涂有醒目的警示色,以警示船舶有效避让;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警戒,安装海上风机监视系统随时掌握风电场设施水域周围的船舶航行动态;对浮式平台周围加装防撞保护,避免渔船碰撞引发事故;制定相应的日常检查养护制度和溢油事故、防风、防台等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风险应急物资,建立区域环境风险应急联动。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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