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梅州市工业废物管理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梅州市工业废物管理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1月12日至2022年01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梅州市工业废物管理服务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梅江区

建设单位

梅州市龙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梅州市梅江区西阳镇,拟处置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35个类别的危险废物,合计5万吨/年,其中采用回转窑焚烧技术处置19个类别、3万吨/年,采用等离子体熔融技术处置4个类别、1万吨/年,采用安全填埋技术(刚性填埋场,总库容11.6万立方米,服务年限约11.6年)处置25个类别、1万吨/年。

环评机构

广东省众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回转窑焚烧废气、等离子体熔融炉焚烧废气、仓储废气、填埋废气及废水处理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全部经自建污水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等离子熔融处置系统产生的玻璃体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待项目投产运营后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其余二次危险废物全部由厂内相应设施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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