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2月08日至2022年0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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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人民医院 |
项目概况 | 将原许可的核技术利用项目整体搬迁至新院区,在新院区医技楼一楼建2间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室,分别在室内安装原已许可的及新增的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各一台(均属于II类射线装置),开展介入诊断和治疗。并在新院区使用原许可的或新增C型臂X射线机、CT机、DR机等17台III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断。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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