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汕头市中心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汕头市中心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3月23日至2022年03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头市中心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汕头澄海区

建设单位

汕头市中心医院

项目概况

拟在医院新院区住院楼地下一层建设核医学科,开展核素诊断和核素治疗项目。安装使用1台SPECT/CT机和2台PET/CT机(均属III类射线装置)和1台PET/MR机,使用放射性核素开展核素显像诊断,每台设备配套使用3枚锗-68放射源(属V类放射源)用于图像质控校正;在敷贴室使用1枚锶-90放射源(属V类放射源)开展敷贴治疗;在甲测室使用放射性核素碘-131开展甲功测定;在核素治疗区使用核素碘-131开展甲亢和甲癌的治疗,使用放射性核素锶-89开展骨癌治疗。在放疗科安装使用5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均属II类射线装置)开展放射治疗,并每台配套使用1台CBCT(属III类射线装置)开展放射诊断;安装使用1台铱-192近距离后装治疗机(内含1枚铱-192放射源,属III类放射源)用于放射治疗;安装使用1台头部伽马刀治疗机(内含30枚钴-60放射源,单枚属II类放射源,整体按I类放射原管理)用于放射治疗;安装使用1台CT模拟定位机(属III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定位诊断。安装使用12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均属II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放射诊疗。安装使用2台经内镜逆行性胰胆管造影手术装置(均按II类射线装置管理)用于经内镜逆行性胰胆管造影手术诊疗。安装使用51台III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断。

环评机构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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