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大坦沙岛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南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大坦沙岛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南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4月02日至2022年04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大坦沙岛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南侧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荔湾区;广东佛山南海区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

项目概况

将现有220kV花泮线#18电缆终端场~220kV泮塘站单回架空线路迁改为单回电缆线路,新建电缆线路长约4.27km;拆除现有220kV花泮线#18电缆终端场~220kV泮塘站单回架空线路长约4.7km。

环评机构

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电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架空线路改为电缆线路,选线尽量避开居住区 。
(二)噪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使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噪音设备的夜间施工;强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置,特别是#7-A 工作井施工场地处高噪声设备应尽量布置在悦江上品小区25m 范围外。运输车辆在经过运输道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时,应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防止噪声扰民。
在邻近居民住宅的施工区周围设置围栏,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三)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使用商品混凝土,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
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并采用土工布覆盖。
对裸露施工面等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应及时洒水抑尘。
运输车辆在经过运输线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时,应减速慢行,减少扬尘的产生。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修筑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则依托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对线路穿越珠江等重要水体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施工时,应禁止雨季施工,禁止向水体排放废污水,结合珠江等重要水体沿线的物理隔离带完善施工废污水防护措施。
施工期间临时堆土场应远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及水体周边设置,并在堆土场周围设置围挡、导流沟等设施,同时应禁止施工单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时堆土场;施工掘进工程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时,需对多余土石方进行及时清理并转运,同时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物理隔离带等现有防护措施合
理规划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拆除位于珠江等重要水体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架空线路时,禁止向水体弃置建筑垃圾。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等应尽量保证土石方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土石方应外运至政府指定的消纳场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当地城市管理部门妥善处理,施工期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需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线路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绝缘子等组件设施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利用,产生的固体废物应集中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并由当地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六)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
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临时占地区域按照原有土地利用类型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结合站区绿化进行,可采取灌、草相结合方式,植被种类宜选用本地物种或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种类。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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