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4月12日至2022年0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河源东源县;广东河源源城区;广东惠州博罗县;广东惠州惠城区;广东惠州仲恺区;广东惠州惠阳区

建设单位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长春至深圳国家高速公路河源热水至惠州平南段起于河源市东源县仙塘镇热水互通立交,终于惠阳区镇隆镇平南互通立交,由原惠河高速公路及粤赣高速公路的河源热水至埔前段组成,全长约116.35公里。改扩建项目采用两侧拼接加宽方式、按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扩建,并对现有路面重新摊铺沥青。项目改扩建完成后,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为42米,设互通立交19处(新增1处)、服务区4处(扩建现有、改建现有停车场为服务区、新增1处)、收费站14处(新增1处)。埔前互通至白石互通路段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其他路段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

环评机构

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对距线路较近、规模较集中的敏感点设置声屏障;对零散居民敏感点及采取声屏障措施后仍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敏感点设置隔声窗。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或声环境质量不恶化。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优化施工组织,控制施工范围,及时进行复垦、绿化。项目穿越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及东江流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临近河源源城桂山县级森林公园、河源源城望郎回县级森林公园和惠城区大石坑县级自然保护区,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施工营地等设施。加强施工期环保宣传和教育,以及相关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监测等。报告表分析,项目建设总体上对生态敏感区的生态影响有限且可控。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服务区、管理中心等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较严指标要求后,优先回用于高速公路两侧、服务区绿化以及服务区场地清洗、冲厕,不能回用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收费站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经槽车运走,不排入周边水体。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沿线服务区餐厅加装油烟过滤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服务区、管理中心、收费站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处置;服务区汽修中心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环境风险
提高防撞护栏强度,对跨越敏感水体的雷公河大桥、埔前河大桥、石坝河中桥、麻陂河黄果沥大桥、麻陂河老虎岭大桥、柏朗村麻陂河大桥、东江大桥、新丰江特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及沉淀池,临近盘沱东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罗阳镇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路段设置警示牌、提高防撞护栏等级至SSA等级、配备应急设施等。报告表分析,在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工程的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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