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6月07日至2022年06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选址于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拟以石脑油、正丁烷为原料,生产C2、C3、C4产品链及下游产品。

环评机构

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各生产装置、动力站、固体废物和废水处理设施、物料储存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初期污染雨水等处理达标后尽可能回用,确需外排的经湛江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现有东海岛工业尾水总管排海深海排放。海水冷却水循环系统废水经近岸排放口排海。(3)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设备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在西侧厂区设置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等。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经自建焚烧炉处理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依法依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企业及石化产业园区建立“单元—厂区—园区”的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关于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部分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承诺.pdf

关于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部分公共配套设施调整建设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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