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清新区;广东清远清城区;广东广州花都区

环评机构

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项目起于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五星村,设五星互通立交接汕湛高速,途径清远市清新区、清城区和广州市花都区,终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环山新村,设环山互通接西二环高速,全长约53.898km。项目起点至民安互通处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线设特大桥11座、大桥28座、中桥6座,互通立交1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集中住宿区2处,管理中心1处,收费站9座,设计车速120km/h。配套建设的与S528线相连的山塘连接线全长2.79k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80km/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对噪声环境敏感点优先设置声屏障,对采取声屏障措施后仍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敏感点补充设置隔声窗。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或声环境质量不恶化。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优化施工组织,控制施工范围,及时进行复垦、绿化。项目穿越清远市清新区南岭东江流域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临近清远市清新区回兰明霞洞县级自然保护区、广东太和洞省级森林公园,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施工营地等设施。在临近生态敏感区路段匝道设置声屏障,对项目用地红线及施工临时用地红线外50m范围内的古树采取围挡及挂牌警示。加强施工期环保宣传和教育以及相关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监测等。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总体上对生态敏感区的生态影响有限且可控。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收费站、停车区、养护工区、石角东集中住宿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场地冲洗及冲厕;美林服务区、集中住宿区、管理中心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尽量回用。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沿线服务区、集中住宿区、停车区等附属设施餐厅加装油烟过滤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服务区、管理中心、收费站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处置;服务区、停车区、养护中心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环境风险

提高防撞护栏强度,对跨越敏感水体的北江特大桥、白坭河特大桥、连珠互通C1匝道桥、肇花高速拼宽桥及其他涉及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路段设路面径流水收集系统、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及排水沟渠;临近北江特大桥、三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白坭河炭步段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等路段设置警示牌、提高防撞护栏等级至SSA等级、配备应急设施等;临近五星枢纽互通路段设置警示牌,且于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匝道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报告书分析,在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工程的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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