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阳江市阳东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阳江市阳东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江市阳东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阳江市阳东区

建设单位

阳江龙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处理处置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36类危险废物、9.6万吨/年。其中,采用焚烧处置技术(回转窑)处置21个类别、3万吨/年;采用安全填埋处置技术处置24个类别、3.2万吨/年;采用物理、化学法处理11个类别、3.3万吨/年;处理废日光灯管1000吨/年。

环评机构

广东江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烟气、物化废气、物料暂存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全部经自建污水系统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废日光灯管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电子元器件、项目备用电源和车辆产生的废铅蓄电池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其余二次危险废物均由本项目厂内设施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土壤和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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