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9月14日至2022年09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阳江阳春市;广东茂名高州市、信宜市

建设单位

广东阳信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起于阳江市阳春市陂面镇,途径茂名市高州市,终于茂名市信宜市北界镇,全长约141.91km,其中阳江段长64.106km,茂名段长77.804km。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全线设特大桥5227.4m/4座、大桥33519.29 m/85座、中小桥1002.8m/13座,互通立交14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3处,集中住宿区2处,管理中心2处,收费站11座,设计车速120km/h。配套建设的与主线相连的圭岗连接线全长4.327km,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车速60km/h。

环评机构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对预测超标声环境敏感点优先设置声屏障,对采取声屏障措施后仍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敏感点补充设置隔声窗。采取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等标准要求。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优化施工组织,控制施工范围,及时进行复垦、绿化。项目穿越高州市、阳春市云雾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穿越阳春市大河森林公园、茂名市高州水库森林公园、茂名市飞洒岭县级自然保护区,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施工营地等设施。圭岗互通附近5颗古树及国家II级保护植物(土沉香)挂牌并设围栏、金毛狗设置围栏进行保护。鸭坑大桥跨越的龙眼古树,施工及运营过程中应落实高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古树保护方案。加强施工期环保宣传和教育以及相关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监测等。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总体上对生态敏感区的生态影响有限且可控。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服务区、停车区、管理中心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收费站及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沿线服务区、集中住宿区、停车区等附属设施餐厅加装油烟过滤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服务区、管理中心、收费站、停车区、养护中心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处置;服务区、停车区、养护中心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环境风险
提高防撞护栏强度,对跨越敏感水体的及其他涉及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的桥梁等设桥(路)面径流水收集系统、沉淀池、事故应急池及排水沟渠;跨越的茂名市高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等路段设置警示牌、提高防撞护栏等级至SS等级、设置防抛网,配备应急设施等。
报告书分析,在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工程的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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