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兴宁-和平-连平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兴宁市;广东梅州五华县;广东河源龙川县;广东河源和平县;广东河源连平县

建设单位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河源、梅州市,由兴宁-林寨、林寨-和平和林寨-连平三段管线组成,管线全长156.6公里,设计输气量3.9亿立方米/年,设计压力6.3兆帕,涉及新建站场4座、监控阀室5座。其中,兴宁-林寨段管线起于梅州市兴宁分输站,经梅州兴宁市、五华县,河源市龙川县、和平县,止于河源市林寨清管站,管线长90.5公里,新建站场2座、监控阀室3座。林寨-和平段管线起于林寨清管站,经河源市和平县,止于河源市和平末站,管线长28.6公里,新建站场1座、监控阀室1座。林寨-连平段管线起于河源市林寨清管站,经河源市和平县、连平县,止于河源市连平末站,管线长37.5公里,新建站场1座、监控阀室1座。

环评机构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施工期的废气产生量较少,主要有扬尘、机械燃油尾气等,通过采取喷雾抑尘等一系列措施,可进一步降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水环境:施工期的废水经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尽量回用,严禁各类废水排放II类水体或水源保护区,严格试压排水管理。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按要求处理等。
3.声环境:施工期通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有效控制施工噪声。运营期除异常超压情况外,合理安排放空时间;在放空前应及时告知周围居民并做好沟通工作,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施工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其余固废分类处理处置。运营期除站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外,其余固废分类处理处置。
5.生态环境:施工期文明施工,有序作业,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面积,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恢复。
6.环境风险:采用严格的设计标准,设置先进的SCADA系统、阀室线路截断阀、可燃气体检测及报警系统,做好管道维护等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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