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国道G228线陆丰市甲子至南塘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国道G228线陆丰市甲子至南塘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道G228线陆丰市甲子至南塘段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汕尾陆丰市;广东揭阳惠来县

建设单位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概况

国道G228线陆丰市甲子至南塘段改建工程主线东起揭阳市惠来县岐石镇,自东向西上跨鳌江后,沿汕尾市陆丰市甲子、甲西镇北侧外围布设新线,经甲西镇范袁村接回现状路,沿现状路走廊带将现状2车道改建为双向4车道,终于南塘镇客运站,全长约20.8km,其中,揭阳段约0.3km,汕尾段约20.5km。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另设置2条连接线,总长约1.3km。

环评机构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低噪声路面技术、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运营期对噪声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优化施工组织,控制施工范围,及时进行复垦、绿化。合理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等大临施工工程;加强施工期环保宣传和教育,加强生态监测。采取上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是短暂、可控的,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鳌江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采用高等级防护栏。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使其尽量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目标;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合理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等大临施工工程。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废弃土方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废弃泥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管理,桥梁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防撞护栏;鳌江大桥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设置导航标识、桥柱灯等水上助航标,优化桥墩防撞设置;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协调等。严格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