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500千伏珠东南局部网架优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500千伏珠东南局部网架优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500千伏珠东南局部网架优化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惠州惠阳区;广东惠州惠东县;广东深圳龙岗区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项目概况

(1)新建500kV线路工程
①将大亚湾核电站~惠州500千伏线路大亚湾核电站侧改接进鲲鹏站,形成大亚湾核电站~鲲鹏50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路径长度7.0千米,其中按单回路架设1.5千米,与鲲鹏~祯州500千伏乙线按500千伏/220千伏混压同塔四回路架设3.0千米、按同塔双回路架设2.5千米。
②新建鲲鹏站500千伏双回出线,在惠州站外与拟建的惠州~深汕500千伏双回线路跳通,利用崇文~祯州500千伏双回线改接入祯州站,形成鲲鹏~祯州500千伏甲乙线。新建线路路径长度34.5千米,其中鲲鹏~祯州500千伏甲线与东莞~惠州500千伏甲线按同塔双回路架设5.1千米;鲲鹏~祯州500千伏乙线按单回路架设1.0千米,与大亚湾核电站~鲲鹏500千伏线路按同塔双回路架设2.5千米、按500千伏/220千伏混压同塔四回路架设3.0千米;鲲鹏~祯州500千伏甲乙线按同塔双回路架设2×22.9千米。
③利用拟建惠州~深汕500千伏双回线路,将崇文~祯州500千伏双回剩余线路改接至深汕站,形成崇文~深汕500千伏双回线路。新建线路2×9.5千米,按同塔双回路架设。
④拆除原大亚湾核电站~惠州500千伏线路单回线路13.3千米。拆除东莞~惠州500千伏甲线5.1千米,利用本工程新建500千伏同塔双回路重新架设。拆除鲲鹏~鼎盛220千伏甲线、乙线各4.0千米,利用本工程新建500千伏/220千伏混压同塔四回路重新架设,并新建220千伏同塔双回路长度1.0千米接入原线路。
(2)鲲鹏站扩建500kV间隔工程
对端500kV鲲鹏变电站本期扩建1个500千伏间隔出线至大亚湾核电站,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地。

环评机构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声环境: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工序,尽量避免高噪音施工机械和设备同时运作,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使用打桩机等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因连续作业需要夜间施工,应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施工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禁止鸣笛且减速慢行。输电线路牵张场和临时施工占地尽量远离居民区布置。
(2)电磁环境:
1)工程选线时充分征求沿线政府及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优化路径,尽量避让城镇规划区、学校、居民密集区。
2)确定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河流、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时,导线弧垂及风偏的选取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
3)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以降低线路电磁环境影响,要求导线、母线、均压环、管母线终端球和其它金具等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4)输电线路设计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5)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环境敏感目标时,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和声环境影响。提升500kV双回线路、500kV双回并行500kV/220kV混压四回线路在居民区的导线最小对地高度,满足相关标准限值。
(3)环境空气:
1)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废弃物、弃土渣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车辆驶出施工工地前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出口外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同时,车辆冲洗处设置沉淀过滤设施,禁止洗车废水进入周围水域。
2)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变电站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
3)施工现场应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或者围墙底部设置不低于三十厘米的硬质防溢座,顶部均匀设置喷雾、喷淋等有效降尘设施;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以及防溢座的,设置警示牌,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4)固体废物:
1)鲲鹏站产生的基槽余土集中堆放、覆盖,施工结束后及时转运至龙岗区指定受纳场;位于水源保护区的线路,施工弃土外运至惠东县、惠阳区指定受纳场处置;其余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在塔基附近集中堆放、覆盖,施工结束后在塔基附近找平、绿化。
2)在工程施工前应对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分别运送至城市管理部门、环卫部门指定位置处理。
3)架空线路跨越黄沙河、横岭水、白云河等水体施工时,禁止将弃土渣、生活垃圾等堆放在河道范围内。
4)对于废旧杆塔、导地线及金具等金属,应由相关供应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旧塔基应进行拆除,及时清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确保地面无异物,并及时进行绿化恢复。
(5)废污水:
1)施工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配制混凝土等;线路施工生活污水可依托当地民居或工厂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鲲鹏站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站内现有设施处理。
2)在跨越黄沙河、横岭水、白云河等水体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建设临时导流沟,将初期雨水导流至沉淀池处理,避免暴雨冲刷导致污水进入河流。
3)线路跨越新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段,塔基、施工便道应布设在第一重山外侧,塔基尽可能远离水体;线路邻近鸡心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时,应尽量远离保护区范围,不得在鸡心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场所。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施工采用无废污水排放的塔基基础施工方式,混凝土采用人工拌和;施工废水应杜绝直接向水源地保护区水体排放,应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上清水用于喷洒施工场地、下层沉淀层填埋并采取绿化措施。
(6)生态环境:
1)工程路径在设计阶段综合考虑沿线各生态敏感区的分布,避开广东惠阳黄巢嶂县级自然保护区,尽量避开林分较好的区域,优化塔基点位布设,在穿越林分较好区域时,尽量减少对林地的永久占用,对未能避让的林区采用高跨的方式通过。针对项目区域惠州叶挺市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林地分布相对集中,塔基基础布点时应尽量利用山头的自然地势高跨林区,减少对沟谷地优势植被干扰与破坏。
2)施工前加强现场踏勘,优化施工场地范围、牵张场、材料场等布局;优化施工便道设计,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新建施工临时便道,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尽量避开保护植物与保护动物分布区域。施工布置避开广东惠阳黄巢嶂县级自然保护区,不得在保护区内设置任何施工场所,不得在保护区内堆放土渣、垃圾、建材等;惠州叶挺市级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
3)按生态保护顺序原则,依次采取“避让、减缓、恢复、补偿”措施,并落实水土保持和环境管理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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