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揭阳揭东区;广东梅州丰顺县;广东梅州梅县区

建设单位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起于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汕昆高速揭阳枢纽立交,终于梅县区程江镇,设程江枢纽互通与梅龙高速及长深高速公路相接,全长87.569公里,新建互通立交1座、改造互通立交9座,新改扩相关附属设施。扩建后全线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原隧道利用段采用80公里/小时);新建水车互通连接线,长度1.5公里,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

环评机构

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低噪声路面技术、设置减速禁鸣标志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对预测超标声环境敏感点优先设置声屏障等主动降噪措施,必要时辅以隔声窗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有关声环境质量管理要求。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优化施工组织,控制施工范围,及时进行复垦、绿化。项目穿越梅州丰顺塘湖市级自然保护区、梅州丰顺虎头岽县级森林公园、梅州丰顺猴子岽县级森林公园和莲花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临近梅州丰顺韩山县级森林公园,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施工营地等设施。对项目施工范围内临近古树应采取围挡及挂牌警示等措施加强保护。处理好项目与沿线文物古迹遗址等的关系,严格落实文物主管部门的相关保护要求,避免造成不利影响。加强施工期环保宣传和教育以及相关生态敏感区的生态监测等。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总体上对生态敏感区的生态影响有限且可控。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对于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Ⅱ类水体路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废水禁止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采用设置警示牌,采用最高等级的防护栏。黄竹坪服务区、莲花山隧道管理所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其他服务区、集中住宿区、管理中心、收费站等附属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标准要求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沿线服务区、集中住宿区、管理中心等餐饮厨房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服务区、收费站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处置,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环境风险
对于跨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Ⅱ类水体等敏感水体路段,设置事故应急池及配套径流收集系统,采用高等级防护栏;水源保护区路段禁止剧毒物品运输,应设置监控视频、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电话;配备足够的防止油膜扩散的装备和设施;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协调等。严格落实上述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有效控制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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