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北延线)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北延线) |
建设地点 | 广东中山黄圃镇;广东佛山顺德区 |
建设单位 | 中山东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北延线)起于顺德区容桂街道高黎互通立交,与广珠西线高速相接,往东利用现状建业中路通道走廊、往南跨眉蕉河与桂洲水道后,终于中山东部外环高速一期工程的大雁枢纽互通,与广中江高速相接,线路全长4.788 km(设计线路全长5.338km,含无实际建设内容的虚交段0.55km)。线路全程高架,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