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建铁路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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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新建铁路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 |
建设地点 | 广东肇庆高要区;广东佛山高明区;广东云浮云城区;广东云浮云安县;广东云浮郁南县;广东云浮罗定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新建铁路深圳至南宁高铁珠三角枢纽机场至省界段工程起于拟建珠三角枢纽机场站,经肇庆市、佛山市、云浮市,止于两广交界处。工程正线全长142.098km。设云浮站和罗定北站;设石塘、云浮和罗定北等三座220kV牵引变电所。工程建设标准为高速铁路、电力牵引,设计速度目标值为350km/h。正线采用CRTS双块式无砟轨道。 |
环评机构 |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对预测超标敏感点设置声屏障、隔声窗或功能置换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或室内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项目应按照远期设计规模的污染程度预留噪声控制技术条件;在运营阶段加强沿线噪声敏感点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降噪措施。 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预测超标振动敏感点采取功能置换或拆迁措施。采取上述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敏感点振动环境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优化施工组织,控制施工范围,及时进行复垦、绿化。不得在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预制梁场、施工营地等设施;对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开展生态监测,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在落实相应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其生态系统影响有限且可控。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各车站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区域集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五、电磁环境影响 牵引变电所围墙处所产生的工频电场、磁场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采用电力牵引,无机车废气排放。 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车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牵引变电所产生的变压器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八、环境风险 针对跨越榃滨河、珠洞水等Ⅱ类敏感水体的施工路段,制定施工船舶事故风险溢油应急计划,建立项目与上下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联动机制等。在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