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江门市新三甲医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江门市新三甲医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三甲医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江门蓬江区

建设单位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北部综合医疗中心负二层安装使用2台医用直线加速器(属II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每台直线加速器配套使用CBCT系统(属III类射线装置)用于图像引导复定位,安装使用1台CT模拟定位机(属III类射线装置)用于模拟定位,安装使用1台后装治疗机(内含1枚铱-192放射源,属III类放射源)用于放射治疗。

环评机构

深圳市瑞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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