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兴宁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兴宁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01日至2023年03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兴宁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梅州兴宁市

建设单位

兴宁市人民医院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新院区9号楼负一层放疗科建设1间直线加速器机房,并在该机房内安装使用1台医用直线加速器(由老院区搬迁至此,属II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同时在新院区1号楼四层介入中心建设3间介入手术室,并在各手术室内分别安装使用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属II类射线装置)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

环评机构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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