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广州粤海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州粤海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20日至2023年03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粤海医院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海珠区

建设单位

广州粤海医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医院拟在1号楼一层东南部预留房间区域扩建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建设1间敷贴治疗室及敷贴器制作间等相关配套功能用房,使用放射性核素磷-32开展敷贴治疗。

环评机构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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