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广东省伴生矿绿色循环经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伴生矿绿色循环经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29日至2023年07月0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省伴生矿绿色循环经济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韶关翁源县

建设单位

中核广东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坝仔镇岩庄乡,废渣库区位于原741矿708水冶厂老厂区,综合管理区位于原741矿医院。新建伴生放射性废渣处置库一座,内设处置单元格30个,规划总库容8.67万m3(可处置废渣14.74万t)。

环评机构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接收暂存过程中不产生废水;运送废渣的车辆在出厂前需要清洗,洗车平台处会产生少量的车辆冲洗废水。
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产生量分别为27m3/a和86m3/a。废渣暂存区和辅助工房内设地沟及废水收集池,洗车平台下方设废水收集池。收集池为抗渗混凝土,池内壁涂刷环氧树脂涂层。辅助工房内的收集的清洗水首先送至洗车平台下的收集池,再经管道输送至708尾矿库废水处理设施高位水池。废水由高位水池自流进入尾矿库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
(1)施工扬尘
根据对建筑施工现场实测的相关资料,建筑工地的TSP浓度一般为其上风向的2~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本项目采用以下措施对施工扬尘加以控制:
1)要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大面积的开挖作业;
2)土方开挖等扬尘产生量较大的作业时,采用洒水、喷雾抑尘的方式控制扬尘的产生;
4)对场地开挖产生的土方,设置专门的暂存地点,并加以苫盖;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应尽快回填,若不能及时回填的裸露场地应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
5)施工运输车辆对车厢进行遮蔽,减少施工车辆飘洒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施工车辆运行过程中,保持合理车速,减少道路扬尘。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的降低扬尘的产生量;由于本项目地处粤北地区,地表植被覆盖度高,场址周边空气流通条件较好,因此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机械废气
施工过程中选用使用年限短、工况好的机械,并加强日常的检测和维护,以减少由于不良机械工况而导致的燃料燃烧不完全产生的尾气排放;此外,在柴油等燃料的选择上,尽量使用品质高、杂质含量少得燃料,以降低排放烟气中的有害成分的含量。
3.噪声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噪声主要来自于处置单元区和辅助设施区内的作业机械,噪声源主要为吊车、废渣预处理设备、各类风机等,单机源强在80dB(A)~95dB(A)之间。
本项目均选用低噪设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到达场界处的昼间噪声可以控制在55dB(A)以下,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处置单元区和辅助设施区开挖产生的弃土就近运至708尾矿库处置;741医院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废建筑材料,运至翁源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在施工场地内设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理。
在采取以上处置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不丢弃至周边环境,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地下水、土壤
(1)地下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含水层单一,多属坚硬花岗岩,含水层受构造控制,地下水的补给主要来源为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埋藏深度不一,受地形控制,由广东与江西两省交界的分水岭向两侧逐渐变浅,与地势基本吻合。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和花岗岩风化裂隙水。
本项目所收储废渣中重金属污染物较难溶出,即使在经过较长时间的浸泡后,其浸出液中重金属浓度也可以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故本次地下水影响分析重点对废渣中放射性核素浸出后对地下水的辐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2)土壤
由于本项目处置单元格侧壁、底板分别采用了厚度为0.5m和0.8m的混凝土结构,单元格侧壁和底板发生破裂从而导致污染水下渗的可能性也非常低。此外,即使单元格内出现污染水并通过单元格破裂处渗出单元格,其下层为厚度不小于1.58m、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的天然材料防渗层,也能很好的对渗出的污染水形成阻隔,阻止其继续污染下部土层。此外,由于单元格处置区外侧设置有导水盲沟,可以有效的阻止单元格内侧漏的污染水向单元格四周扩散污染土壤。
6.辐射防护管理措施
(1)氡和钍射气
本项目综合预处理车间预处理设施产生的氡和钍射气,采取局部通风集中排放的方式将废气排出室外,通风量为8000m3/h。综合预处理车间暂存区产生的氡和钍射气,采取全面通风方式将废气排出室外,通风量为48750m3/h。
废渣库氡和钍射气释放属于无组织排放,在服务过程中及时封盖回填废渣的单元格,减少氡和钍射气释放量。
(2)含放射性核素颗粒物
本项目综合预处理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含放射性核素颗粒物,通过局部通风方式将逸散的颗粒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内处理,去除效率≥99.5%,排放高度为15m,通风量为8000m3/h。
(3)放射性废水
项目运行期放射性废水主要是车辆冲洗和厂房地面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产生量分别为27m3/a和86m3/a。在辅助工房1内和洗车平台下方设置容量为8m3和5m3的清洗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废水通过管道送至708尾矿库废水处理设施高位水池,然后送入708尾矿库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排放。
7.环境风险
(1)环境风险类型
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属于HJ169-2018中油类物质(矿物质油类)。本项目废机油最大贮存量为0.5t,贮存地点为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HJ169-2018中的相关判据标准,本项目Q值为0.0002<1,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简单分析。
本项目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是场址周边3km范围的居民点。
(2)预防措施
本项目针对废机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如下:
1)危废暂存间风险防范措施
①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裙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废机油桶四周四周设有围堰,且有危废标识,制定危险固体废物台账,并配有自给正压式呼吸器、铁锹、灭火器、应急沙等应急物资;
②废机油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③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培训,禁止危废暂存间附近吸烟等。
2)制定突然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组织机构,设立处置组、抢险抢修组、警戒疏散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按要求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全面落实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企业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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