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国能肇庆电厂二期2×400MW热电联产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国能肇庆电厂二期2×400MW热电联产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能肇庆电厂二期2×400MW热电联产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肇庆高新技术开发区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肇庆供电局

项目概况

1、国能肇庆电厂二期2×400MW热电联产接入系统线路工程:
(1)新建接入线路工程双回线路(肇庆段),线路路径长度约3.6km,按同塔双回或同杆双回线路架设,其中利用原220kV钱岗变电站~旺新变电站单回线路走廊新建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0.8km。拆除原220kV钱岗变电站~旺新变电站单回线路路径长度约0.8km,拆除旧塔基2基。
(2)新建接入线路工程双回线路(佛山段),线路路径长度约8.45km,新建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0.3km,按同塔双回架设;利用原220kV钱岗变电站~旺新变电站单回线路走廊新建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4.5km;利用原220kV钱岗变电站~旺新变电站同塔双回挂单回线路更换耐热导线为双回线路路径长度约1.7km;利用原220kV钱岗变电站~旺新变电站同塔四回挂三回线路下层备用导线(两回备用已挂线)更换耐热导线为双回线路路径长度1.15km;利用原220kV钱岗变电站~旺新变电站和原220kV钱岗变电站~旗尾变电站同塔四回线路下层备用导线(两回备用已挂线)更换耐热导线为双回线路路径长度0.8km。拆除相关的导线、塔基。
2.220kV钱岗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220kV钱岗变电站扩建2个220千伏间隔出线至国能肇庆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新征地。

环评机构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电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高压一次设备采取均压措施,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保证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站内金属构件做到表面光滑。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线路导线最小对地高度需满足设计要求。
(二)噪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减轻电晕放电噪声;选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控制噪声源的源强和与施工作业区边界的距离;施工时优化杆塔设计,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设,尽量保持线路施工作业区与声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必要时设置施工围挡;优化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塔基施工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并避开中午休息时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等。
(三)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必须远离水体并必须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施工临时用地必须设置在输变电工程施工范围内、现有的工业场地里面和道路中固化路面,并且离岸50m以外的陆地范围。北江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陆域保护范围及附近的施工废水先经隔油沉渣后经密封罐车运送至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左岸涌线路段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渣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得直接排入左岸涌。在北江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附近新建塔基基础时,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尽量减小开挖的范围,土建施工一次到位;放线过程中,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的施工放线方式;不在北江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设立牵张场、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尽量利用沿线现有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
(四)环境空气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对于裸露施工面、中转土方以及变电站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施工现场尽量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m;围挡或者围墙底部设置不低于30cm的硬质防溢座,顶部均匀设置喷雾、喷淋等有效降尘设施;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以及防溢座的,设置警示牌,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等区域的地面进行硬化,并辅以洒水等措施;土石方等易产生扬尘的工程作业、清扫施工现场等,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线路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在塔基附近集中堆放、覆盖,施工结束后在塔基附近找平、绿化。
架空线路跨越水体施工时,禁止将弃土渣、生活垃圾等堆放在河道、水体范围内;跨越北江水厂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两侧塔基施工时,产生的弃土、弃渣临时堆放点远离饮用水源准保护区陆域范围。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应设置围挡隔离,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旧线拆除将产生如废旧导地线及金具等固体废物,对于导地线及金具等金属,应由相关供应单位进行回收利用;旧塔基应进行拆除,及时清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六)生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尽量避让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及居民集中区;确保线路段走线不进入北江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
输电线路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在山丘区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与不等高基础设计,以减少土石方开挖;无法避让集中林区时,采取控制导线高度设计。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复绿,恢复植被应为当地物种。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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