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季华实验室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季华实验室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佛山南海区 |
建设单位 | 季华实验室 |
项目概况 | 拟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环岛南路28号季华实验室B2栋一层西北侧、东南侧分别设置1间CT室、1间扫描室,并在各室内对应安装使用1台CT装置、1台X射线显微镜(均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对各类复合材料、金属材料及半导体样品电子器件进行高分辨无损三维成像及组织表征。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