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转发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委),深圳市人居环境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局、航道局,省交通集团:

现将环境保护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49号,该文件附件可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政府文件栏目查询下载) 

 

 

                省环境保护厅        省交通运输厅 

    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环评 交通运输规划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2年5月29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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