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4〕166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博罗固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惠州固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博罗固力水泥有限公司2500t/d吨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将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全本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进行了公开。2014年6月25日~26日,我厅组织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博罗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对博罗固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召开了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座谈会,邀请了项目周边8位群众代表(2位因故缺席)参加,并对2位因故缺席群众进行回访,上述参会人员均支持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6月26日,我厅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惠州日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投诉或反对意见。经研究,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惠州市博罗县公庄镇鹊楼村,项目淘汰原有的3台φ3.0×10m机立窑生产线,利用原有设施,购置石灰石破碎及预均化设备、原煤破碎及预均化设备、生料粉磨设备、熟料烧成系统设备、煤粉制备、水泥制成等设备,改建一条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
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28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26万元,占总投资的8.0%。
二、项目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设置了37套布袋除尘器和2套电除尘器,对物料破碎、粉磨、煅烧、包装、传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废气进行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安装了烟气脱硝设施实施脱硝;窑尾废气采用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00米高的烟囱排放;原料运输、装卸、存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密闭式传输、场地喷水增湿等措施来消除。
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生产产生的循环冷却废水及辅助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循环使用;厂区雨水由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厂区排水渠流入公庄河;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公庄河。
项目通过设备选型、减振、消声、隔声、建筑围蔽、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石灰石矿山开采剥离的废土、废石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设垃圾池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厂区设置有8.6m×7m×7m规模氨水储罐区,内有一个50m3浓氨水储罐,氨罐四周设有围堰,并设有容积约为50m3的配套事故应急池。制定了《惠州固力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博罗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备案编号:2014-11号)。
根据《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卫生防护距离第1部分:水泥制造业》(GB18068.1-2012,代替GB18068-2000)有关要求,广东省惠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出具测量报告(图),项目400米卫生防护范围内有8户民宅,建设单位已将该8户民宅租赁下来使用,租赁合同已经公证或见证。
建设单位委托博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施工期环境监测,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博罗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对项目施工及试生产期间进行了不定期环境监督检查,期间项目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当地政府按照“以新带老、上大压下、等量淘汰”要求,完成了落后水泥生产线的关停工作。
建设单位根据《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合理调配新老生产线水泥销售渠道的方式进行散装水泥的发放,达到按散装比例70%以上发放能力的要求。
建设单位设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计划和台账,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设施,环保档案资料较齐全。
三、验收监测结果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博罗固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KB字(2008)第55号)及补1、补2、补3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及补充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负荷符合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验收监测应在设备正常生产工况达到设计规模75%以上时进行”的有关要求。
(二)废气。
验收监测和补充监测期间:
窑尾出口: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新建生产线排放标准要求。
窑头出口: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新建生产线排放标准要求。
煤粉制备和输送出口、水泥粉磨锟压机出口、水泥粉磨及输送出口、水泥散装出口、水泥包装出口的烟(粉)尘排放浓度及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新建生产线排放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点总悬浮颗粒物(TSP)最大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水。
验收监测和补充监测期间:
厂区冷却循环过滤废水和辅助生产废水排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日均最大值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
生活污水排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LAS日均最大值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要求。
(四)噪声。
验收监测和补充监测期间:项目1#、3#、4#厂界噪声测点及双良车村民居敏感点环境噪声测点夜间厂界噪声超标,其他厂界测点及敏感点测点噪声监测值均达标,验收监测单位进行的背景值监测结果表明超标点夜间噪声背景值超标。
(五)固体废物。
项目设置了专门的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采取了硬底化、防漏措施。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粉尘排放总量为67.92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小于28.48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62吨/年,均符合粤环函〔2006〕1517号及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惠州固力集团有限公司博罗分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函》(惠市环函〔2014〕384号)文的要求。
(七)等量淘汰及区域污染物削减量。
根据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博罗县淘汰机立窑水泥生产能力情况的函》(博府函〔2009〕157号),博罗县人民政府已关闭80.4万吨机立窑水泥生产线,符合粤环函〔2006〕1517号文的要求。
(八)矿山调查。
项目设有1个自备石灰石矿山(山佳斗石场),进行石灰石原料开采,目前正在开采,有进行生态防护、生态恢复及绿化等工作,已向博罗县国土部门缴纳了复绿保证金。
(九)环境管理检查。
项目各排污口均设置了排放口标志牌;废气排放口按要求设置了监测断面、采样平台,窑头、窑尾排气筒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环保部门实现联网;项目试运行期间,委托博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进行了废气、厂界噪声的监测;按原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博罗固力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经贸技术〔2005〕616号)文和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博罗县辖区范围内淘汰80.4万吨机立窑生产线的承诺》(博府函〔2005〕14号)文承诺,已关闭80.4万吨机立窑水泥生产线;环评报告书中提到的在6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内的3户(芒一村2户、鹊楼村1户)村民,博罗县公庄镇人民政府在2007年1月已对这3户村民进行搬迁安置;全厂绿化率60%,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
(十)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单位共发放103份《公众意见调查表》,回收103份有效调查表,其中61.5%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38.5%表示不满意。后验收监测单位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回访,被调查民众包括了验收监测期间36位对项目环保工作表示不满意的被调查者,回访结果表明:93%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整改工作表示满意、较满意或基本满意,7%(4人)表示不满意;原36位表示不满意的回访调查对象中,91.7%(33人)对项目整改工作表示满意,8.3%(3人)表示不满意。现场检查期间,我厅邀请了6名群众代表召开项目公众参与座谈会,并另对2名群众代表进行回访,8位群众代表均表示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四、项目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噪声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二)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解释,维护社会稳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7日
抄送: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博罗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7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