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5〕182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蕉岭县油坑企业集团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9MW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的函
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广东油坑建材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配套9MW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工程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油坑管理区山下村,采用新型干法预分解生产工艺,建成一条带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的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结果符合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省蕉岭县油坑企业集团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9MW余热发电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09〕322号)的要求,我厅原则同意该工程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须协助当地政府完成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安置、补偿工作,完成整体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30日
抄送:梅州市环境保护局,蕉岭县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