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5〕18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梅州皇马水泥有限公司日产 2500 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
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不含石灰石矿山)验收的函
梅州皇马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梅州皇马水泥有限公司日产 2500 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不含石灰石矿山)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项目位于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北方村附近,利用梅州广建水泥有限公司部分原有设施改扩建成一条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结果符合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梅州皇马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粤环函〔2005〕379号)的要求,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须协助当地政府完成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的搬迁、安置、补偿工作,完成整体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可正式投产。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30日
抄送:梅州市环境保护局,蕉岭县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