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5〕52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申请函》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迁建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陈江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以及仓库、污水处理站等公用、辅助工程,产品为高密度互连印刷线路板(HDI)、多层印制电路板。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进一步做好原厂址遗留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
四、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文件送至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和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6日
抄送:惠州市环境保护局,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仲恺高新区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