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26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500千伏五邑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送的500千伏五邑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http://www.gdep.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500千伏五邑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塘口镇卫星村,本次验收500千伏五邑变电站扩建3#主变压器(容量1×750MVA)及三测间隔、相应扩建2个220KV出线间隔、2×60MVar并联电容器、1×60MVar并联电容器及其他配套电气设备。
二、该工程建设前期环保审批手续齐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完善。
三 、验收结果:
(一)电磁环境:
监测点位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分别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规定的4kV/m、0.1mT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无线电干扰限值(距线路边导线投影20m处0.5MHz,500KV)不大于55dB(μv/m)。
(二)声环境:
1.除变电站南侧夜间监测点外其余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2.变电站周边敏感点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三)生态环境。
该项工程在变电站内预留场地上进行,无需新增用地。工程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植被恢复。
(四)水环境。
变电站内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绿化。
五、验收结论
500千伏五邑变电站第二台主变扩建工程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25日
抄送: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