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5〕643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源市和兴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旋窑熟料水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河源和兴水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源市和兴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新型干法旋窑熟料水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函》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上莞镇,在该公司厂区南侧新建4000吨/日新型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年产水泥熟料124万吨。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石灰石、粘土破碎,石灰石预均化,原料预均化和粉磨,煤粉制备,熟料烧成,以及贮运工程和辅助工程等。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应急预案和机构衔接,确保环境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资料送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和东源县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河源市环境保护局,东源县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