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392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公司 4G一期规划基站、4G二期规划基站(茂名、阳江、湛江分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4G一期规划基站、4G二期规划基站(茂名、阳江、湛江分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b.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审〔2016〕72号文和粤环审〔2016〕70号文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公司4G一期规划基站、4G二期规划基站(茂名、阳江、湛江分册)进行了审批,批复建设基站共393个,其中4G一期规划基站106个,4G二期规划基站287个。
实际建设基站总数为370个,未建设的基站数量为23个。本次验收监测为实际建设的370个基站,基站系统名称为TDD-LTE、FDD-LTE。工程总投资为7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6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3.2%。
二、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编制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公司4G一期规划基站、4G二期规划基站(茂名、阳江、湛江分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公众经常可到达的地点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小于8微瓦/平方厘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项目目标管理值的要求。
三、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年度监测计划,监测结果报当地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备案。定期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的有效性,确保各基站公众经常可到达的区域辐射水平在目标管理值以内。按有关规定加强废旧电池的管理,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公众宣传工作,处理好公共关系。
五、该项目由茂名市、阳江市、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属地负责日常环境保护监管。
附件:1.茂名电信4G一期、二期基站验收列表
2.阳江电信4G一期、二期基站验收列表
3.湛江电信4G一期、二期基站验收列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8月8日
抄送:广东省环境辐射中心、茂名市、阳江市、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印发
粤环审〔2016〕392号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