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43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蓄水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清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清远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蓄水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请示》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17号公告,我厅受环境保护部委托依法对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蓄水阶段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东清远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境内。站址属于北江下游和珠江三角洲的北缘、北江一级支流秦皇河。下水库位于太平镇麻竹脚,即上水库东南侧近南北向沟谷上,距上水库约2000米 ,位于大秦水库上游,正常蓄水位137.7米,死水位108.0米,总库容1495.32万立方米,有效库容1058.08万立方米,水库水位最大消落深度29.7米。下水库建筑物包括挡水坝、泄洪洞及放水底孔、库岸防护处理等。工程永久征地367.42公顷,临时征地22.65公顷,共实施移民搬迁352人,均为下水库范围内。本阶段验收内容包括:上、下水库枢纽工程、下水库清库工程、导流泄洪洞、输水系统工程、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土料场、石料场、弃渣场)、生活区营地以及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临时工程、移民安置区。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环评批复对虎纹蛙、平胸龟的保育要求;
(二)配合当地政府开展龙湾工业区业主生活营地及移民安置区生活污水接驳市政管网工作,龙湾工业区业主生活营地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前,须运送至太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三)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环保意识;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环境应急培训与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加强与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的衔接,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四、请你公司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相关文件送至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和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8月3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清新区环境保护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