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44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恩智浦半导体广东有限公司扩建半导体元器件750亿枚/年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恩智浦半导体广东有限公司:
你公司《恩智浦半导体广东有限公司扩建半导体元器件750亿枚/年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函》及相关验收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本扩建项目选址于你司位于东莞市黄江镇田美工业园北区的现有厂区内,分阶段建设。本扩建项目建设前你公司已具有年生产400亿枚半导体元器件的生产规模,共配套有自动电镀生产线7条、流水式电镀生产线19条,分四期由东莞市环保局审批、验收。
本扩建项目第一阶段2014年1月动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半导体元器件530亿枚。扩建内容包括:(1)在HV厂房新增23条电镀自动生产线、43台晶片切割机、152台焊晶粒机、62台啤胶机等设备,搬迁HD厂房2条电镀线及配套设备到HV厂房;(2)改扩建1套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1638t/d)用于处理全厂的生产废水;在HV厂房楼顶改建酸雾废气处理设施2套、啤胶废气处理设施2套;改建2套食堂油烟处理装置等环保工程。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建成后你公司半导体元器件年生产能力达930亿枚。
二、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该扩建项目(第一阶段)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扩建项目(第一阶段)正式投运后,你公司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扩建项目后期建设,加快HD厂房剩余电镀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转移工作,保证扩建项目建成后HD厂房电镀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整体转移至新建厂房,全面完成“将现有项目HD厂房的生产设备转移到新增厂房”的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三)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规范管理要求,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四)不断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四、你公司应在20日内将所有验收材料送至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和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黄江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8日
抄送: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黄江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