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471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GSM数字移动通信网十七期扩容工程、3G(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4G网络一期工程、4G网络二期工程(江门、肇庆、云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GSM数字移动通信网十七期扩容工程、3G(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4G网络一期工程、4G网络二期工程(江门、肇庆、云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www.gdepb.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审〔2016〕112号、粤环审〔2016〕30号、粤环审〔2016〕151号、粤环审〔2016〕158号文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GSM数字移动通信网十七期扩容工程、3G(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4G网络一期工程、4G网络二期工程(江门、肇庆、云浮)进行了审批,批复建设基站共5923个。
实际建设基站总数为5151个,均按照环评批复地理位置建设。本次验收为实际建设的5151个基站,其中:江门1850个基站、肇庆1631个基站、云浮1670个基站,基站系统名称为GSM、TD-SCDMA、TD-LTE。工程总投资为15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8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3.1%。
二、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GSM数字移动通信网十七期扩容工程、3G(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4G网络一期工程、4G网络二期工程(江门、肇庆、云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公众经常可到达的地点电磁辐射功率密度小于8微瓦/平方厘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项目目标管理值的要求。
三、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年度监测计划,监测结果报当地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备案。定期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的有效性,确保各基站公众经常可到达的区域辐射水平在目标管理值以内。按有关规定加强废旧电池的管理,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公众宣传工作,处理好公共关系。
五、该项目由江门市、肇庆市、云浮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属地负责日常环境保护监管。
附件:1.江门移动GSM17期、DT7期、G4一期、G4二期基站验收列表
2.肇庆移动GSM17期、DT7期、G4一期、G4二期基站验收列表
3.云浮移动GSM17期、DT7期、G4一期、G4二期基站验收列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9月21日
粤环审〔2016〕471号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