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粤环审〔2016〕509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W9-W10-W11基站工程(珠海、江门、阳江、茂名、湛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W9-W10-W11期基站工程(珠海、江门、阳江、茂各、湛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厅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并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http://www.gdepb.gov.cn)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投诉和反对意见。现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审〔2015〕402号文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W9-W10-W11期基站工程(珠海、江门、阳江、茂各、湛江)进行了审批,批复建设基站共597个,其中W9-W10期基站工程248个,W11期基站工程349个。
本次实际建设基站总数为572个(W11有一个基站未按环评批复地理位置建设),其余均按照环保批复地理位置建设。本次验收通过为实际建设的571个基站,基站系统名称为WCDMA,工程总投资为40785.88万元,其中W9-W10期基站工程为16785.88万元,环保投资为533.58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3.2%;W11基站工程为24000万元,环保投资为750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为3.1%。
二、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编制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W9-W10-W11期基站工程(珠海、江门、阳江、茂各、湛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公众经常可到达的地点功率密度小于8微瓦/平方厘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项目目标管理值的要求。
三、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四、项目投入运行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环境管理,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年度监测计划,监测结果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定期检查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警示标志的有效性,确保各基站公众经常可达到的区域辐射水平在目标管理值以内。按有关规定加强废旧电池的管理,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公众宣传工作,处理好公共关系
五、该项目由珠海市、江门市、阳江市、茂名市、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属地负责日常环境保护监管。
附件:1.珠海联通W9-W10-W11期基站工程验收列表
2.江门联通W9-W10-W11期基站工程验收列表
3.阳江联通W9-W10-W11期基站工程验收列表
4.茂名联通W9-W10-W11期基站工程验收列表
5.湛江联通W9-W10-W11期基站工程验收列表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12日
抄送:珠海市、江门市、阳江市、茂名市、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印发
粤环审〔2016〕509号附件1-5.doc